日前,三星向美國最高法院提起上訴,要求該法院推翻此前做出的三星須向蘋果支付3.99億美元賠償金的裁定。此前,美國法院裁定三星侵犯蘋果專利,要求三星賠款超過5.48億美元,其中,有3.99億美元與三星抄襲蘋果手機外觀有關,三星認為這筆錢根本不應該賠。
本次上訴三星主要提出兩點不滿:一是下級法院的裁定過度保護蘋果專利,對三星的處罰力度太大,主要問題在于陪審團如何評估蘋果所持專利的價值,如平面屏幕、圓角矩形外觀、屏幕圖標等。三星認為本案的陪審團在看待手機整體外觀時過于自由,他們沒有將重點放在三個分散的專利上;二是三星不滿賠償金額,該公司認為存在爭議的專利只涉及產品的極少部分功能,而法院卻要求三星將每一臺手機的利潤賠給蘋果。
本月初,三星曾表示已經同蘋果“達成協(xié)議”,向蘋果支付總計約5.48億美元的損失賠償,但是該公司也在一份法庭文件中稱,三星之所以支付這筆賠償金,只是因為上訴法院命令三星向蘋果支付專利賠償金,三星曾就該裁定向上訴法院提起上訴,但被駁回,所以該公司不得不支付這筆賠償金。三星表示,如果美國專利商標局認定蘋果專利無效,或者美國最高法院接受了三星的請求進行復審,該公司將追回至少部分賠償金。
據了解,蘋果與三星的專利大戰(zhàn)始于2011年,從手機的外形設計到系統(tǒng)功能,牽扯面非常多。蘋果反復向美國加州地方法院強調,三星旗下多款智能手機不但抄襲了iPhone的設計,還在系統(tǒng)上借鑒iOS的滑動解鎖、捏合縮放等功能,對此,法庭2012年裁定,三星侵犯蘋果專利,要求三星向蘋果賠償10.5億美元。隨后,三星提起上訴,要求進一步降低賠償金,而美國法院重新審定后給出的意見是,三星并未侵犯蘋果的“商業(yè)外觀”專利,隨后這筆賠償費也被降至5.48億美元。(記者 錢瑜 石飛月)